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招标法》等有关规定,就临安中等职业技术学校食堂(含超市)托管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国内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招标编号:

二、招标内容(内容、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

满足临安中等职业技术学校食堂(含超市)的用餐服务(约2000人)、接待服务、膳食管理、零食、饮品、生活必须品等服务。相关要求详见招标文件“招标需求”。 

三、招标方式:邀请招标。

四、合格的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在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餐饮企业注册资金要求100万元以上;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投标意向的单位,请于2018年6月19日至2018年6月22日(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3:00至15:30(北京时间,下同),在临安中等职业技术学校综合处获取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每本售价人民币0元。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8年6月29日13时30分。

2.递交地点: 临安中等职业技术学校莫干山路102号校区综合处。

七、开标时间与地点

1.开标时间:2018年6月29日14时30分。

2.开标地点:临安中等职业技术学校莫干山路102号校区行政楼四楼会议室

八、投标保证金及交付方式

1.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10000.00元。

2.投标保证金递交形式:支票(仅限于杭州地区单位提交)或电汇或银行汇票。

3.投标保证金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交纳至以下账户:

(1)收款人(全称):杭州市市级机关事业单位会计结算中心临安中等职业技术学校

(2)开户银行:杭州银行营业部

(3)帐号:75182014309888-204011

九、其他事项

1.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必须提供单位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查验)及复印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和税务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十、质疑和投诉

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招标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在收到投标人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投标人,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质疑投标人对招标人的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学院纪委提起投诉。

十一、联系方式

招标人:临安中等职业技术学校

地址:杭州市莫干山路102号

联系人:包老师/郭老师

联系电话:0571-88910379/88865465

质疑接收人:鲁老师/许老师0571-85195274

2018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