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安中等职业技术学校

2016年“3+2”教育班

提前自主招生工作实施办法

根据《杭州市教育局关于2016年杭州市区各类高中招生工作的通知》(杭教高中[2016]3号,以下简称《招生工作通知》)和《杭州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2016年杭州市区中等职业学校提前自主招生工作的通知》(杭教办高中〔2016〕66 号,以下简称《提前自主招生工作通知》)有关规定,结合本院办学实际及专业特色,特制定我院2016年“3+2”教育班提前自主招生工作实施办法。

一、目的和原则

“3+2”教育班部分招生名额实施提前自主招生工作的目的是为了全面推进职业教育发展,体现职业教育改革的理念,充分发挥临安中等职业技术学校的办学优势,体现学生与学院自主双向选择的平等权利,选拔、培养具有明确专业愿景的初中毕业生。提前自主招生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依据专业需求,择优录取。

二、组织机构

1.提前自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长:杨国强

副组长:吕杰英

员:吴勤、张新蓉、方冀生、陈迪、朱冉、魏冰

2.提前自主招生办公室主任:吴勤(设在院招生就业处)

三、招生计划及要求

1、招生对象

符合《招生工作通知》中规定的招生对象及各类高中招生录取的前置条件。

2、招生计划

提前自主招生共招收10名学生,具体招生计划见下表:

专业代码

招生专业

招收人数

联办高职院校

12

会计

“3+2”

10人

浙江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四、报名

1.凡符合报考我院“3+2”教育班提前自主招生条件的考生(含个别生),须登录杭州市区各类高中招生信息管理系(www.hzjyks.net是唯一网址,以下简称“高中招生信息管理系统”),在家长指导下,于规定时间(高中招生信息管理系统开放时间为5月 13 日8:00至5月 14 日18:00)选择填报我校“3+2”教育班提前自主招生的专业志愿。高中招生信息管理系统一旦关闭,考生将不得更改所报专业志愿。

2.每位考生可以选择填报我院的“3+2”教育班的提前自主招生专业志愿(具体志愿填报要求详见杭州市教育局编印的《2016年杭州市区各类高中报考指南》中的《杭州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2016年杭州市区中等职业学校提前自主招生工作的通知》)。

3.5月 20 日,市区初中学校应届毕业生向所在初中学校领取经初中学校审核盖章的《2016年杭州市区中等职业学校提前自主招生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个别生于5月20日12:30—16:00凭本人《体育中考准考证》到杭州市教育考试院(华浙广场9号)二楼大厅领取经杭州市教育局高中处审核盖章的《报名表》

五、考核

(一)考试时间及地点:5月21日,考试地点及试场安排见《报名表》;考生凭本人《体育中考准考证》和《报名表》原件参加我院综合测试。

(二)综合测试内容:分为文化综合测试和专业方向(职业能力)测试两部分组成。

1.文化综合测试(满分100分)

考试科目

考试形式

考试时间

满分分值

文化综合测试

闭卷

60分钟

100分

按卷面得分

注:由我院依据《2016年杭州市各类高中招生文化考试命题实施细则》有关要求命题,自行组织考试,综合测试包含语文(30分)、数学(40分)、英语(30分)三科,合计满分100分。

2.专业方向(职业能力)测试(满分100分)

本测试以面试为主,总分100分。

(1)行为仪表:观察仪容仪表,文明素养,行为规范。

(2)语言表达:考核表达能力,以自我介绍和即兴演讲为内容。

(3)英语口语:考核学生英语口语能力。

(4)专业兴趣:了解考生对专业的认识和兴趣。

六、划线与录取

1.根据以下原则划线与确定拟录取学生名单

(1)文化综合测试结束后,根据考生卷面考核分数,由高分到低分,依照招生计划按1:1.5的比例划定上线考生最低分数线,上线考生进入专业方向(职业能力)测试;如报名人数不足招生计划数的1:1.5时,则所有报名考生都参加专业方向(职业能力)测试。

(2)专业方向(职业能力)测试结束后,按考生考核总分,依照该专业招生计划和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若总分相同,以专业方向(职业能力)测试的分数高者优先录取。

考生考核总分的计算方式:

考核总分=文化综合测试成绩×40% +专业方向(职业能力)测试成绩×30% +体育中考成绩×50%。

(3)若报考学生数少于或等于该专业招生计划数时,学院在考生参加完该专业所有考核后,按上述计分方式,以实际参加该专业考试学生人数的70%择优录取。

2.学院依据上述原则和招生计划确定拟录取学生名单,5月 21日17:00前将拟录取学生名单报市教育局高中处审核,5月 23 日起分别在杭州教育网(www.hzedu.gov.cn)和学院网站公示3天。

3.公示无异议,经市教育局批准,学院于5月26日起发放录取通知书。被录取学生6月1日上午9:00前到我校报到。

4.发现有弄虚作假和舞弊行为并被查实者取消其录取资格。

5.被录取学生视为已获得高中学籍,不再参加当年中考。

本招生办法由我院提前自主招生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招生咨询电话:85192653,85195273,13858158345吴勤

临安中等职业技术学校

2016年4月29日

临安中等职业技术学校2016年“3+2”教育班部分名额提前自主招生工作实施办法